華商報訊(記者 郭小雄 通訊員 景林科 陳婧)看中了鄉村的良好環境,想在這里創業,該如何租賃合適的空間?想利用農村的閑置宅基地發展養生或旅游產業,又該如何操作?7月2日,西安市高陵區推出的首批“共享村落”,讓有著田園夢想的人士可以通過租賃的方式得以實現。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體或農戶委托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上進行流轉交易的閑置宅基地和房屋。此次公布“共享村落”50戶房源地處渭河北岸,分布于高陵區張卜街道張家村、南郭村。張家村書記程軍、南郭村書記楊黎明告訴記者,按照區上安排,他們組織人力用半個月時間排查出大量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農民均有出租意愿。
國土高陵分局總工高利民介紹,“共享村落的實施,是以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宅基地農戶資格權不變為前提,不影響農民正常生活,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的。”農民個人閑置的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和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簽訂《委托書》,經區農業管委會備案后,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布、組織交易。交易完成后,90%出租費用分配個人,10%作為村集體經濟收益,主要用于村內基礎設施維護、公共服務建設等。
而集體產權的宅基地和農房,則需召開股東(代表)大會,形成決議公示后,將這些集體資產作為“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給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成員,最終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布、組織交易。“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不是買賣宅基地,而是在堅持宅基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資格權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基礎上,適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并通過多種方式,使宅基地能夠更好地得到利用,充分發揮其財產價值,增加農民收入、壯大村集體經濟。”國土高陵分局局長高煒說。
“共享村落”對于共享人也有保障。高陵區出臺的相關辦法中提到,達成合作交易的,可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共享人享有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權益。符合創新創業條件的還可享受高陵區創新創業等扶持政策。比如利用閑置宅基地或農房創業成功,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的,高陵區將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高陵區副區長李斌告訴記者:“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要求,高陵區承擔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這次‘共享村落’房源發布,就是我們對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三權分置’的實踐和有益探索”。
來自鳳凰網關于高陵推出共享村落的報道
原標題:高陵區發布我省 首批“共享村落”房源
回歸共享村落 相伴綠水青山
高陵區發布我省 首批“共享村落”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