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敬農獲刑10年
發布日期:2018-06-28 關鍵詞:楊敬農獲刑10年, 安徽省政府原秘書長楊敬農獲刑10年 受賄1762萬_ 已有 3345 人瀏覽
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6月27日下午,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楊敬農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楊敬農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涉案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現場 安徽紀檢監察網 圖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楊敬農先后利用擔任安徽省外經貿委(廳)對外貿易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加快項目拆遷進度、解決土地權屬爭議、工作調動、調配紡織品出口配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62.0353萬元(其中597.0299萬元未實際領取)、港幣10.8萬元、美元3.8萬元。
法院認為,楊敬農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楊敬農到案后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數額中有597.0299萬元系犯罪未遂,贓款贓物已被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楊敬農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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